星期四, 6月 10, 2010

五月蘋果 (2010)

《 痛 苦 的 快 感 》


我知道這是一種自虐,我知道是不理性的,我知道背後沒有任何有力的理由支持,我知道我在虛耗時間,我知道這接近不道德,我知道不會有結果,我知道我犯賤,我知道一切都是自找的,但我對你的迷戀已到無法自拔的地步,而我也不願意有離棄你的一天。

我總是按捺不住對你的慾望,那種慾望,蓋過無數有待處理的正經事重要事。人人都說你在欺騙我,那是不重要的,我根本不在乎。我只需要虛無縹渺的感覺,如果那感覺那溫度可以長久停留在身軀內,你要我做甚麼都可以。

每周一次的秘密約會,我從不失約,因為一直渴望。那怕是剛下班異常疲憊,還是會送上門,在你面前將制服一件一件脫下來,如果時間許可,我會先沐浴,之後才出現於你的眼前,脫下浴袍,躺在那張特製的床上。

最初,你總是很溫柔的,指尖輕輕劃過我的小腿,雙手由下而上遊走於我身上,到大腿內側時,我無法止住呻吟。然後,你忽爾失去耐性了,雙手的用力掐我,我痛極想扭動身軀,你卻狠狠將我按在床上,動彈不得的我惟有繼續承受你的力度,直至結束。

誰不是任人魚肉卻又享受這種痛苦的快感?

─在通淋巴的時候。


《 斷 食 療 法 》


最近,瘦身界異軍突起,「斷食療法」忽然紅到發紫,所有女生都在談論此療法如何有效,除了潔淨身心,還可在短短數日內減去十磅八磅。毋須做運動,捱餓三五天便可輕鬆落磅,好像很容易,任何一位有志於減肥的女生都做得到。但試想清楚,我們還是要工作的一群,不能只安坐家中與肥膏困獸鬥,單憑清水果汁菜汁,五天後即使死不去,老闆大概因員工工作表現極度欠佳而發出警告信。

我也想過試試斷食,但星期一要做網上電台節目至凌晨二時,不吃不成,要不然撐不住。星期二及三沒問題,但星期四晚上總是寫稿到天光,邊寫邊吃零食,否則腦部無法運作。星期五通常約了朋友晚飯,就算忍得住口只坐在旁邊餐風飲露,之後,下半場大伙兒飲酒直落,我做不到飲水扮 natural high。到了周末,啊~每星期才得如此珍貴的四十八小時,豈可虐待自己?

如果我是 OL,又會說星期一至五活在無間地獄,不吃東西怎捱過度秒如年的朝九晚六,下班後更加要犒賞自己。無驚無險又到周末例假時間,自然要瘋狂慶賀。結論是,除非有人將我困在酒店房兼將 mini bar抽起,才有機會跟食物斷六親。


《 終 於 斷 食 》


上星期才寫過對於斷食療法「欲斷難斷」,因為凡人如我心癮難斷,做不到戒酒戒零食,同時又需要能量支持日常生活。終於,機會(還是惡夢?)來了,在悠長假期過後,例行上磅記錄體重,媽的!是自瘦身半成功後歷史性高位。那刻,仍打算自我安慰,磅數不重要,三圍才是王道,穿得下制服就可以了。結果,悲哀地發現,那條半截裙的拉鏈,去不到終點。

如果有人用真憑實證跟我說,吃半茶匙米田共可以即瘦十磅,絕對願意嘗試,只可惜世上沒有童話,唯有死死地氣開始為期三天的斷食療法,依靠五青汁和雜菜湯維生。第一天相安無事順利過渡,還沾沾自喜原來不是那樣困難的;第二天一覺醒來, sh× t!很痛!不是胃痛,是風濕發作腰痛,痛得連下床都有困難,為甚麼減肥之路總是每多波折?只好拖着唏噓的步伐,吃包餅乾,然後服食止痛藥。

第三天,因要繼續服食止痛藥,又吃了餅乾,晚上更豁出去吃素。最後埋單計數,輕了四磅,腰臀各瘦了一吋,勉強穿得回制服裙。不過,昨夜吃了爆肥的意大利菜加翠華消夜,今天全日只能喝蜜糖水和五青汁贖罪,阿門。


《 從 大 眼 仔 出 發 》


隱形眼鏡廣告最常用的賣點,就是比較佩戴前後的感受,恍如無物,透氧度極高。自從「大眼仔」及有色隱形眼鏡出現後,還可以對比眼珠放大了多少個百分比,與眾不同的異色更吸引別人的目光。不論何種顏色及環圈,總之,那雙隱形眼鏡如明鏡,讓我們看到的一切,份外清晰、細緻及鮮明。

我也被廣告洗腦了,躍躍欲試有色的大眼仔,看看加上煙熏眼妝後,效果是否如街上的女生般奪魄勾魂。不過,因為雙眼之前已做了激光矯視,又有些後遺症,擔心會否不宜佩戴,特意走訪好幾家連鎖店查問,結果,服務態度令我大開眼界。

我不知道原來同業已進化至省卻一切禮貌的地步。「可試戴嗎?」「不設試戴。」「做了激光矯視,仍可佩戴嗎?」「不清楚。」「我不知選擇哪種弧度。」「只得一種。」「怎知是否合適?」「不覺得痛就是合適。」「萬一不合適怎辦?」「不過是二百多元的貨色,你想怎麼樣?」好的,我棄權,大概他們以為我用陰司紙付款。

後來,又死心不息踏入另一家連鎖店,終於遇對了人。視光師細心解釋做了激光矯視的雙眼要加倍留神呵護,在試戴前後均驗眼查看弧度,並建議只收取驗眼費,她則送我數對隱形眼鏡試戴,過後真覺得合適才再購買。你或許會覺得我笨,花了寃枉錢,但這樣的服務才算貼心。 Emily,謝謝你。


《 浪 漫 雨 靴 》

一直不喜歡下雨天,因為所有不愉快的情緒,不開心的記憶,都會隨着雨水湧出來,下雨天等於不快樂,儘管不覺得曾經快樂過。難以在街上找到的士空車,風濕骨痛發作,好像已晾了三年仍未乾透的牛仔褲,不受控的長曲髮……這些與雨天有關的一切,都是如此的討人厭。不過,今年春天,我開始瘋狂地愛上雨天。

記得小時候,上學時若是下雨,幾乎所有同學都穿上雨衣雨靴,我也不例外。但他們可以蹦蹦跳無視路上的水氹,我卻要戰戰兢兢小心步伐,稍一不慎誤中陷阱,即時被母親家法伺候。其時心裏很委屈,明明極度渴望亂踏水氹,但又不敢,一時大意踏中了,卻被當作是刻意。從前的小遺憾,最後,用一雙橙綠色的高筒雨靴補償了。

自從有了這雙雨靴,總是期待下雨的日子,讓我可以痛快地在街上踏水氹,甚至特意繞路,挑路面凹凸不平的街道來走。即使過馬路時,也喜歡大踏步令水花調皮彈起,然後將其他行人的咒罵聲當作是雨水滴落簷篷的聲音。下雨天,在街上四處逛專找水氹來亂跳亂踏,不知多浪漫,至少沒有在薰衣草田漫步拍照留念那樣造作,而且,不費分文。



2 則留言:

  1. 我都覺得雨靴好浪漫呀

    著住佢具有無限滿足感

    又輕鬆 又舒服

    支持你 elaine <3

    -加州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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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laine~請問你去邊間配CON?
    但都去過幾間,態度如下,是是旦旦咁,同態度又寸77咁囉..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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