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月 22, 2004

嘔心

在寧靜舒適的西鐵車廂內,

柔和的日光照進來,

連空氣中的微塵也映照得金光閃閃,

我正享受這一刻的溫煦。

忽然,

看到對面的一個男人邊聽著MP3,

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報紙。

他將報紙珍而重之的摺成一小份,

細心打開全神貫注的看。

我在想,
今天不是星期三、六,

好像沒有跑馬賽事的。

我再看清楚,

天啊 ! ! ! 那是一張風月版 ! ! !

看風月版完全沒有問題,

連在女校讀書的我,

也會與同學一起看一起研究那些淫賤打油詩,

但總不成在公眾場合看個入迷,

還要津津有味的看了25分鐘。

那一刻,

我真的有點反胃。

北京之旅

明天就起程往北京了,

我想,

這會是一個我最難忘的假期。

因為口袋裡除了機票和僅有的生活費,

根本沒有任何多餘的旅費。

我有點懷疑,

可能旅程的最後數天,

能否吃得飽也是一個謎。

但數個月前已安排好的行程,

我不想放棄。

我知道我有點任性,

一個人跑到北京去。

獨個兒走在漫天飄雪的大街,

或許會覺得寂寞。

然而,

讓我的情緒沈澱,

認真想一想自己的前路,

未嘗不是好事。

星期一, 12月 20, 2004

不思進取

我是真的落伍了。

當四周的人都在小跑步,

一步一步向自己的理想邁進,

而我卻永遠在跳三步四步,

看不清前路。

手中拿著的DC,

弄了一整個晚上,

連最基本的開關也不懂運用。

有一剎那,

我真的很想很想哭,

不為機件的複雜,

為自己的愚笨。

逛街的時候,

朋友致電詢問我身在何方,

但我偏偏搞不清方向。

面試的時候interviewer問我對精於哪些潮流手工藝,

我忽然間啞口無言。

好生懷疑自己是否已成為維園阿伯的同類,

等待循環再造。

星期六, 12月 11, 2004

仍好嗎

與長遠沒見的朋友通電,

一直擔心她不知怎麼了。

直至聽到她在話筒另一方那成熟了沉著了的聲音,

我才舒了一口氣。

曾經一起工作過,

然後在不同的地方升學。

一起分享彼此的生活逸事,

分享過歡笑和眼淚。

聽到你快將訂婚,

我的眼眶也紅了。

如果你真的遠嫁加國,

不論情況怎樣,

我都會親身奉上你的結婚禮物。

這是我對你的承諾,

為我們的友情。

茫茫如水一般日子淌過 如風呼吸記憶於我

達明的演唱會,

永遠是我所期待的。

當中的每一首歌,

我都聽過唱過。

再多聽一次,

只能感動多一次。

其他再動聽的歌,

聽多三五七遍便膩了。

只有達明的歌,

陪伴我走過整個青春歲月。

錢,賺取較花費難。

可是,

花時間比花錢更易。

「茫茫如水一般日子淌過」這句歌詞,

是真實的。

星期五, 12月 03, 2004

給小娟

我們的情人,

連隨我們的理想,

早已掉落溝渠中。

星期三, 12月 01, 2004

男朋友與情人

是的,

陶傑說穿了女人的幾許心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交一個男朋友很容易,擁有一個情人卻很難。

男朋友只擁有一種社會功能:他陪你逛街看電影,他是一個叫人心爽的玩伴。男朋友是冬至那天你帶回家見父母一起吃飯的那個不知所措的傻蛋:「媽,佢叫David,係我男朋友。」然後,你的父親會可疑地打量這個?腆的年輕人,但你的媽咪卻笑盈盈地給他夾上一條雞腿。

但情人不同。如果你只要求他提供衣飾上的意見,倚賴建議今夜吃飯應該是日本壽司還是意大利菜,是一種不可饒恕的浪費。因為情人不同男朋友 ── 他不是與你並肩同行的那個人,而是根本成了你的一部份。情人是傷心時倚靠的一堵堅實的胸膛,是傾吐心事的一口願望井,而且當你仰?在荒野,寂寞而恐懼,情人是俯護你的那一片星空。

男朋友可以公開,情人卻往往在地下。男朋友的功能是陪你逛公司,情人的道義是與你共漫步在人生的長路。男朋友可以是一個笑嘻嘻、三十歲還戴 Cap帽、腳蹬一雙波鞋的男仔,而情人卻往往穿一件青衫,在細雨霏霏中遞過來一把油紙傘的一個男人。男朋友是一種Convenience,情人卻是一個Definition。男朋友是一件行貨,而情人,啊,他永遠是一件作品。

男朋友,從金鐘到尖沙嘴,只不過是人生路上的一個地鐵車站,而情人,無始無終,他本身就是令人望眼欲穿的天涯。

許多女人一生擁有過無數的男朋友,但其實從來不曾享有過一個情人。因為跟男朋友發生的只是一段「關係」,跟情人之間,卻是一個夢斷雲天的「故事」。每個男朋友其實都是一樣的,但情人卻是萬中無一。當你身邊的丈夫雖然是上市公司主席,精於紅酒和高爾夫,他每個月賺的錢不少,但他開始令你感到無趣而乏味,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從結識他的第一天開始到結婚的前夕,他只是一個男朋友,原來他從來不是自己的情人。

男朋友令人欣喜,但情人往往令人悲哀,因為婚姻只是一張契約,而真正的愛情往往是一筆孽債。一生只擁有過一位男朋友,他後來又成為你的丈夫嗎?其實值得恭喜,因為雖然無從由痛苦中品嚐過歡樂,你畢竟是一個幸福的小女人。

謝謝儂

不記得由哪一年開始,

大概是渴望自己可以快點出嫁的那年開始,

生日的慶祝活動,

是竟月不斷的。

由月初到月尾,

天天穿戴亮麗外出玩樂至天明。

正職是生日女郎,

副業才是學生。

玩了這些年,

雙腳有點酸痛,

雙眼有點澀。

24歲生日的這年,

只想好好待在家中,

過一個寧靜生日。

謝謝為我送上生日祝福的朋友。

還有,

謝謝 B。

謝謝你給我的 Mimosa 蛋糕、味美的壽司和 M & C 的粉紅香檳,

謝謝這段日子以來,

你對我的百般寵愛。

遺憾

另一篇的陶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太多男子只能做一個男朋友,不可以做一個情人。男朋友令人歡喜,但情人卻叫人怨恨。男人總以為:只要記住她的生日,在她面前扮Bear Bear,過節依時與她回到她父母家吃飯,就算是盡了男朋友之責。但他們永遠不知道,情感的長空,其實天外有天。

不錯,男朋友是一種功能,但僅止於此。男朋友是卡拉OK,情人是一齣Opera,但是,當眼前這個擠眉弄眼的男生,天生的料子只是一副日本新力招牌、在東莞加工出廠的鐳射機,他怎會明白:唱歌的藝術,不靠音響高科技,也不靠咪高峰,不要貴賓房,也不靠螢幕上淺水灣天后像前海灘上含情脈脈的一對商業模特兒的表情,而是要成為帕伐洛堤,只需要一腔雲海澎湃的肺腑?

但男朋友的悲哀,正是他以為只要提供了這一切音響高科技的聲色平台,他就是一位歌唱家。「你還不滿意我?好,」他閉目起誓,伸出三隻手指,學著黃霑的調皮腔:「我由今天起發誓,一生一世只愛Shirley你一個,我會努力搵錢,賺夠了就在貝沙灣買樓,房契只寫下你的名字,然後拉埋天窗,生半打仔女,做一個好老公。」

在一眾酒肉朋友的哄笑裡,他也強忍住笑。你輕撫他的臉,那一夜,原諒了他。「 0下,你唔再嬲我啦?你原諒我了?好0野!」他手舞足蹈,又學著少林足球裡的周星馳。你只能暗嘆一口氣:那麼不成氣候的男仔,他偏不是甚麼大奸巨惡,除了原諒,你又能做甚麼?

怎樣才能令他明白,他剛才那一段自以為風趣的獨白,其實只像卡拉OK螢幕上那一行跟隨樂曲而閃抹著紅色綠色的歌詞?他何時才知道:一個聰慧的女人,需要的不是一百首流行曲詞,而是一首李商隱的唐詩?

但是他在殖民地受教育,在銅鑼灣的大丸崇光之間長大,他唸名校,但嗜好僅限於王晶的電影和Nike波鞋。身為男朋友,他已經在你面前盡力做到最好,但對著他,往往只令人沉默,有一點唏噓,然後逼使人轉看著窗外的一片藍天。

「你還恨我嗎?」他還怯怯地問。恨他?他值得嗎?他只是一位叫人看癟的小男孩。此刻你只是渴求擁有一個情人,不要像他那種時時叫人啼笑皆非的逗笑;寧願叫人刻骨銘心地痛恨,因為你已經二十八歲,對於感情,你早就脫離了王晶的層次,而開始欣賞黑澤明。

不介意忍受怨恨的煎熬,只要能讓人火浴一樣地深愛一次,做到這樣要求的,是一個情人,不是一個男朋友。他怎樣才明白,你永遠不會在床上,含著淚水,在他的肩背恨恨地留下一個齒痕的印記,因為他不配,他是男朋友,他很稱職,但他不是你的情人。